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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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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2-31 发布日期: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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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2-31
发布日期: 2016-12-3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31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卫计办字[2016]357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

机构2016年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我区新农合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运行,现将《宣城市宣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1122

 

 

 

抄送:市卫计委                            

 

 

宣城市宣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

根据省卫生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农[2009]77号)、区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政秘[2015]3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证金拨付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落实新农合政策要求,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运行质量,推动工作发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奖罚机制。

二、考核细则

1、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见附表1

2、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见附表2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管理保证金按100%拨付;

2、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90分的,管理保证金按95%拨付;

3、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85分的,管理保证金按90%拨付;

4、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80分的,管理保证金按85%拨付;

5、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75分的,管理保证金按80%拨付;

6、考核分在65分(含65分)-70分的,管理保证金按75%拨付;

7、考核分在60分(含60分)-65分的,管理保证金按70%拨付;

8、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其管理保证金全部扣除入基金账户。

四、考核时间

下年度2月底前完成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3月底前拨付上年度管理保证金(若省年报公布时间推迟,考核工作将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