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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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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05-00056 组配分类: 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禁捕办及其工作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05-00056
组配分类: 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禁捕办及其工作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宣州区禁捕办及其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5-12 08:45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宣州区实际,宣州区禁捕办具有如下职责:

1.负责渔业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制定渔业资源增殖计划,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殖。

3.负责制定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文件,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4.负责渔业行政许可工作,对国家二级(省一级)以上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政许可进行转报。

5.负责渔业行政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以及渔事案件的统计和案卷归档工作。

6.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调处渔业污染事故纠纷,协同环保部门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7.负责对禁渔区、禁渔期、保护区的划定与保护工作。

8.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会同畜牧部门协查违禁渔药的销售与使用。

9. 组织渔政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

10.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负责人:龚忠智
联系电话:0563-3012072

单位地址:宣州区昭亭中路2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