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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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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005-00071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05-15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005-00071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05-15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05-15 10:4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

2.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3.承担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科

1.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3.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工作。

(三)区委农办秘书科

1.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

2.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

(四)乡村产业发展科

1.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2.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园区创建和建设”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

3.牵头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4.牵头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5.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2.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3.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农村经济管理科

1.落实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2.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

3.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4.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项目管理科

1.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全区农业项目的申报、项目储备、项目分配和统计等工作。组织对全区农业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八)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1.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

2.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 “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和有关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3.牵头指导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1.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和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基层农业干部继续教育和农民体育工作。

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3.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4.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5.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局承担的民生工程工作。

(十)市场信息科

1.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3.组织农业统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4.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十一)种植业管理科

1.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

2.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

3.承担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4.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5.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6.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二)畜牧水产科

1.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种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2.组织实施畜禽、渔业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3.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4.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协调指挥工作。

6.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渔业捕捞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7.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值和渔业生态修复。

8.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9.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农机管理科

1.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2.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教育、科研、推广、培训、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

(十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1.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2.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3.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