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脱贫攻坚实行“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2016~2017年两年解决全区6550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以及实现13个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
资金补助标准:根据国家和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政策,省级及以上资金补助建档立卡的未通水贫困人口,村内未通水其余人口由县级负责落实资金。对列入省级补助范围的贫困人口,按照500元/人投资标准,省级以上资金按300元/人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承担;省级补助范围之外的未通水人口以及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所需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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