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洪林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洪林镇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 基层站所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212-00011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洪林镇民政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2-12-26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212-00011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洪林镇民政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2-12-26
宣州区洪林镇民政所
发布时间:2022-12-26 11:36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负责人:刘嘉淼

工作人员:计周洁、钦家琦

办公电话:0563-3465580

办公邮箱:18511997420@163.com

办公地址:洪林镇人民政府民政大厅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00

邮编:242053

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政府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镇)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

  五、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鳏寡孤独人员、孤儿应保尽保;做好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七、严格财经纪律,管好民用好政事业费用。

  八、依照《殡葬管理条例》,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