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向阳街道办事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向阳街道办事处> 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0 发布日期: 2018-12-10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0
发布日期: 2018-12-10
宣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10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18年省下达的994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

  2018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住安全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尽快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标准为:重建房屋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0.6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其中包括中央综合补助0.75万元每户,省级综合补助0.2万元每户。请各乡镇按户均0.95万元的标准平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突破下达资金。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在新建安全住房后,原址危房必须拆除,否则不予验收。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8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农户抓紧开工建设,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具体完成时序进度要求如下:

  ①、530日前,系统录入率100%,开工率30%

  ②、615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20%

  ③、715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50%

  ④、815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80%

  ⑤、830日前,开工率100%。竣工率100%

  ⑥、9月中旬前完成乡镇验收。

  ⑦、10月份完成区级验收,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危房改造的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2.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3.提升房屋功能。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建部规定的面积标准要求,推广采取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凡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必须结合农村改厕配建卫生厕所,未配建卫生厕所的不予验收。

  4.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各地要根据美乡村规划,合理规划选址。新建农房要选择地形开阔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地段,不得在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房。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要做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各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技术人员要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规范施工队伍,危房改造要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或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

  5.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分乡镇验收与区级抽验两个阶段。乡镇验收要由乡镇政府组织城建、扶贫、民政、财政、城管及行政村等人员参加,做到逐户验收。乡镇自查验收要覆盖到100%的危房改造户。区级验收由区住建委会同扶贫办、财政等部门进行抽查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档案资料、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查。

  (二)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要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区住建委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同时完善农户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的住房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相关信息须同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要确保两个系统录入信息准确、完整和一致,不得出现误差。2018年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进度情况开展定期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控制执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各地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及时支付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补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3.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的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和流程的通知》(建村〔201824号)文件要求,及时高质地完成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应注意两个方面的工作

  1)要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每户只能享受一次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凡已享受过危房改造的农户,一律不得重复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修缮加固为主,确须重建的,由镇村逐户出具详细情况说明;对历年来实施过危房改造的已脱贫户,房屋确实需要修缮加固的,由乡镇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采取局部维修,所涉费用据实测算,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2)根据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和检查中问题的整改情况来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是家庭成员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享受财政补助的退休、退养人员,以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二是经商办企业人员(含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理事等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四)、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宣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月报表》报区住建委村镇科(电话:3011980,邮箱:wj242000@126.com);要及时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以通讯、消息等报道形式及时报送区住建委、扶贫办(每月不少于1篇);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请各乡镇、有关办事处根据《宣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配表》下达的计划,及时将任务分解至各行政村,并落实到户。于520日前填报《宣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至区住建委村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