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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发布宣城市宣州区2018年基本养老 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8 发布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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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发布宣城市宣州区2018年基本养老 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8
发布日期: 2018-06-28
关于发布宣城市宣州区2018年基本养老 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的通知》(皖民福字〔201845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关于发布宣城市2018年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宣民福【20188号)的要求。现制定发布我区2018年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附件:宣城市宣州区2018年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2018年5月30

 

抄送:市民政局、区政府办                             


宣城市宣州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指导性清单

序号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及标准

支出责任

政策依据

1

政府供养老年人兜底保障

特困人员中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特困人员中老年人

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

省级统筹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兜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

2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支持

项目

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低收入老年人

对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统筹用于照料护理支出。补贴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省级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区政府兜底。

《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

 

3

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

高龄津贴

80周岁以上老年人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省级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予以适当补助,由区政府兜底。

《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4

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

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市、区财政统筹各项培训资金。市、区福彩公益金予以适当补助。

《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

 

 

 

 

 

5

老年人健康管理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计生特困家庭老年人

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并纳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中央、省、市、区政府

《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

6

 

 

 

 

 

 

 

 

 

 

 

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广泛链接餐饮、家政、健康等为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

市、区财政统筹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市、区福彩公益金予以适当补助。

《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4314号)

 

7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养老服务运营补贴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养老服务运营补贴。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给予每处每年不低于2.5万元的运营补助;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处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运营补助。

市、区财政统筹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4314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宣区政秘【2015358号)

 

8

老年人

优待

服务

老年人休闲优待

服务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陵园)、名人故居等;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市、区政府

《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9

城市公共交通费用减免

7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市、区政府

《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10

民生实事

对城区“三无”对象中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主城区内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三无”对象中的特困老人

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市政府

市政府2018年工作报告

11

社会养老体系建设

床位运营补助

入住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本市户籍的老年人

对已建成投入运营,并取得养老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接收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轻、中、重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

市、区政府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4314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宣区政秘【2015358号)

 

12

承接政府转移补助

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和企业、社会组织承接的政府供养的保障对象

对承接政府供养的保障对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企业、社会组织给予补助。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并由当地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购买养老服务补助。

区政府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4314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宣区政秘【2015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