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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文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 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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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文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 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06-14
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 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根据区民政局、区救灾减灾办公室文件(宣区减救【20191文件要求,这次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救助对象: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死亡致残致伤家庭和其他受灾的困难群体;

  三、发放程序: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5-7天后上报救助名单;

  四、救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斤米标准给予救助,时限最长6个月。

  五、发放方式:资金一律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 ”发放,打入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

  六、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发放程序,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精准施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