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债权债务
状况说明
2019年杨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区政〔2014〕96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严禁形成新债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禁止出现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
(二)为单位或者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或出具承诺;
(三)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举债兴建工程;
(四)举债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
(五)铺张浪费或者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六)严禁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方式建设项目;
(七)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年没有新增债权债务发生。
杨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