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商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商务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决策公开制度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区商务局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的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1 发布日期: 2018-12-21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区商务局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的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1
发布日期: 2018-12-21
区商务局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21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经济目标确定,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等。

    二、重大事项决策规则

    1、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通过党组会议确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确定。

    2、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以超过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研讨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公示制度

    1、为提高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公示。

    2、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是指向社会公众、全体干部职工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决策效能监督制度。

    3、需公示的重大事项。

    四、征求意见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征求意见制度的范围: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等。

    2、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讨论的原则;坚持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3、征求意见视情况邀请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