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民政局>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19-07-24
索引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19-07-24
关于对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24 00:00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汤恒云代表: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统一招聘考试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很好。根据《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发201840号))规定: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由区统一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合理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区为单位实行总量管理,原则上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报市组织、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员额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使用,人员由街道统一管理。街道社区自行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原劳动合同管理;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标准、条件的,经街道党工委审查推荐、全区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核,可择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

同时,《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列出了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该项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作为社区建设和治理的主管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尽快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办结种类:B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宣城市宣州区人社局

                             2019522

 

 

 

 

 

 

联 系 人:胡川                    联系电话:3010695

                                                   

抄送: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