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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1907-00157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17 发布日期: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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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17
发布日期: 2019-07-17
【部门解读】宣州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17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城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见有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县(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告诫、督促整改。

遵照汪侃区长指示,统计局牵头,参考市政府《通知》主要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宣州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约谈实施办法》。

一、 主要内容

1 建立月度工作提醒机制。

对全区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排名处第4位及以后的,由区政府督办室根据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排名向区直各有关单位下发工作事项督办单。对各乡镇、区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得分在全区排名后3位的,由区政府督办室根据区统计局通报的得分排名下发督办单。

落实季度工作约谈机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约谈:

(一)区直有关责任单位在市对区经济运行季度考核中得分处全市后2位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本区季度经济运行考核中得分排名后3位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开发区季度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总产值、限上消费品零售额、规上(含省重点)服务业营业收入等5项指标增速处全区后3位的。

(三)区直有关单位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在连续2个季度督查滞后时序进度的。

(四)区政府负责同志提出约谈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约谈主体

(一)季度经济运行考核中排名后2位的区直责任单位,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约谈,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季度经济运行考核中排名后3位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主持约谈,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上半年经济运行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区直责任单位,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说明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年经济运行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区直责任单位,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区委常委会议上说明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二)季度经济运行考核中5项指标增速处全区后3位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主持约谈,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视情安排有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对重点工作任务滞后时序进度的区直单位,以及由区政府负责同志提出约谈要求的。

(四)约谈每季度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全区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结束后。

三、与市《约谈办法》的区别:

1、增加了对乡镇、区经济开发区月度经济运行考核;

2、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关注乡镇主要经济指标,对乡镇5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靠后的进行约谈;

3、对上半年及全年经济运行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区直责任单位,其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上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