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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1903-0010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州区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宣区政办〔2019〕10号
生成日期: 2019-03-29 发布日期: 2019-03-2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1903-0010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州区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宣区政办〔2019〕10号
生成日期: 2019-03-29
发布日期: 2019-03-29
关于印发《宣州区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州区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生猪产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产业,生猪产品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推动宣州区生猪产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宣城市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健康发展理念,按照“市场主导、总量控制、规模调整、转型升级”的总思路,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规模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养殖水平为重点,以促进生猪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建设“现代化、规模化、全封闭、可循环、无污染”的生猪产业。

2.工作目标。关停转产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支持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在符合生物安全防控、环境保护、设施农业用地规范和生态宜居等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生猪养殖准入门槛,禁养区、限养区严禁新(改、扩)建养猪场;适养区内新(改、扩)建养猪场,须符合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要求,其养殖规模必须达到年出栏20000头以上。力争用五年时间,实现规模养殖比重达80%,适养区内养殖量占养殖总量的80%,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二、工作任务

3.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依据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调整生猪养殖布局。将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研区、南漪湖和重要河流(水阳江、青弋江)沿岸、高速公路(包括国道)和铁路沿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纳入生猪养殖禁养区管理。

4.巩固生猪养殖专项整治成果。通过生猪养殖专项整治,淘汰达不到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防控、环境保护、设施农业用地规范和生态宜居等相关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全区猪场环境保护现状进一步好转,养殖行为进一步规范,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有效防治生猪养殖业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至20196月底,实现全区范围内未审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养猪场(户)全面关闭或转产,生猪产业达到手续完备、标准化生产、达标排放、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的整治目标。

禁养区养猪场(户)的整治。全面清理禁养区内的养猪场(户)。坚决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养猪场(户),加强日常监管,严禁新建、改建和复养,实现禁养区内不留一个养殖场(户)、一头生猪的目标。

限养区、适养区养猪场(户)的整治。限养区、水网区域在3-5年内逐步实行生猪退养并引导其逐步转产;适养区内依法加强生猪养殖业的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防控和用地管理,未经审批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养猪场(户),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5.大力推进绿色健康养殖。一是全面禁止泔水喂猪。为做好非洲猪瘟等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根据农业农村部第64号公告要求,全面禁止泔水喂猪。加强泔水源头和转运环节管控,严禁外地泔水和本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堂泔水流向养殖环节,推行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指导养猪场(户)进行科学饲养;各乡镇办事处、驻宣单位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泔水养猪情况进行摸排和检查,对发现使用泔水喂猪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猪场(户),发生疫情须扑杀生猪的,取消其扑杀财政补助。二是提高自繁自养水平。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养猪场要持续开展优良品种选育和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逐步实现自繁自养的目标。三是提升规模养殖水平。加快生猪养殖场栏舍智能化控温、自动喂料、防疫消毒、粪污集中收集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和完善,提升养殖场设施化装备水平;加强养殖场规范化管理,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加快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四是加大粪污治理力度。所有生猪养殖场(小区)必须到达动物防疫条件、环境保护评价和施设农业用地备案要求,并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2019年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20年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采取农牧循环模式,流转土地数量原则上要按每万头生猪配套千亩种植基地标准执行,实现粪污就近利用和“以种定养、种养结合”。

6.强力推动屠宰升级。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积极推进生猪屠宰企业升级改造,通过更新设备、改善工艺、优化环境、严格检疫,提升生猪屠宰现代化水平。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屠宰场要按要求改造或异地重建。取缔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交易市场,推动规模养猪场与屠宰企业直接对接。加快完善生猪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提升生猪产品冷藏储备能力,逐步取消生猪跨区域调运,建立以分割、冷鲜为主的生猪产品流通体系。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兴办生猪产品深加工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

7.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认真落实《宣城市关于落实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生猪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和生猪疫病防控,强化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等防控措施落实。生猪养殖场(户)要落实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养猪场应由执业兽医定点指导、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必须配备1-2名执业兽医。二是强化生猪产品质量监管。鼓励运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转变传统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强肉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大对规模养猪场、定点屠宰场动物疫病排查和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病死猪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机制,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立储存、收运、处理监管网络,推广手机APP无害化处理平台,实现即时化、数据化、透明化监管,提升监管水平与质量。

三、保障措施

8.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和驻宣单位要承担起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织,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区政府将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农业产业化考核内容。

9.强化政策支持。区政府按政策规定,统筹利用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资金,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列入相关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用于扶持存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改造升级一是支持适养区内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升级改造和第三方机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强化用地用电政策落实。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设施用地政策,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将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及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用电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三是强化金融保险政策扶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对生猪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在能繁母猪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商品肉猪疫病保险,对存栏2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财政给予适当保费补助。完善生猪保单抵押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示范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10.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环保、农业农村、公安、城管、商务、科技、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区发改委要做好在适养区内新建(改、扩)规模养猪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新(扩、改)建生猪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做好养殖用地和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用地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规模化养殖发展用地需求;科学调整生猪产业布局,加强规划指导,支持生猪产业项目建设。区财政局要落实生猪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补助资金,鼓励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区环保局要加强对现有养猪场(户)的环境监管,落实生猪养殖场新(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现有的规模养猪场(户)开展环评达标审查。做好养猪场(户)分类整治,加大对污染环境的养猪场(户)处罚力度,配合当地政府关停或拆除不达标的养猪场(户)。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指导养猪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科学养殖方式,严厉打私屠滥宰,推进现代生猪产业的绿色发展。区林业局要依法办理规模养猪场(小区)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区公安分局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配合交通运输和城管部门打击泔水违规转运。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生猪产品的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泔水的源头管控,督促餐饮经营单位、食堂落实主体责任,禁止将泔水销售或提供给养猪场(户)。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泔水转运环节管控,严厉打击泔水违规转运。区城管局要加强泔水的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理,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做好转运环节管控(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泔水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生猪活体储备和生猪产品市场供应。区科技局要加大对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等高新技术研发、应用、转化的补贴及平台支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的,按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宣州区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

    意 见

 

宣州区是禽业大区。家禽产业在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保障“菜篮子”稳定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家禽疫病、市场风险、发展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了家禽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家禽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家禽业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转型升级要求,推进家禽业生产稳步发展,突出规模健康养殖、禽产品加工业发展,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建立安全禽产品经营新模式,努力构建我区家禽业发展新格局。

2.工作目标。2020年,全区家禽规模养殖比重达90%以上;改造提升家禽屠宰加工业,家禽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逐步形成我区地方特色的禽产品品牌;建立质量可控的冰鲜家禽产品冷链供应体系,活禽交易市场全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发挥优势,加快推进禽业产业化发展

3.加快家禽产业经营主体转型步伐。针对我区家禽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产业链条,实现资本结构优化,产品结构优化。重点家禽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提振内在动力,加强对外合作,构建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养殖基地和家庭农场联合发展的禽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4.大力推进养殖现代化。规模养殖场要以降低疫病风险、保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提升禽舍标准化程度,鼓励实施肉鸡笼养改造,推广自动化设备应用,按照品种优良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的要求,提高养殖水平。力争到 2020年底,新建或改造适度规模的家禽养殖场 50家,其中新建或改建肉鸡笼养场20家、新增创建省部级示范场数达7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5.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配送中心参与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改善经营环境。支持禽产品加工企业新建、改建冷库,配备使用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等设施,扩大冰鲜、冷冻产品的配送范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大力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切实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大力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引导改变消费习惯。2 年内逐步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对主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建立1个家禽产品批发区。城区农贸市场至少建立1个以上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7.大力推进禽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和支持禽业企业通过提高自身能力,开发新产品,创建品牌;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禽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延长家禽产业链,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到 2020 年全区禽产品深加工产值超过 5亿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立足资源,加快实现禽业可持续发展

8.着力构建宣州鸡地方品牌。围绕宣州鸡保种选育、开发利用和产业化经营,注册宣州鸡区域品牌,加强品牌的管理、使用和宣传,制定宣州鸡饲养管理技术标准,打造宣州鸡城区名片。建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种养循环利用,提升养殖效益。严格投入品使用规范,保证品牌产品的内在品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9.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做好非禁养区养殖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丘陵岗地和山区林地坡地,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要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建设10个以上鸡林结合、鸡茶结合、稻鸭结合等农牧循环示范点,总结形成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提升家禽及产品的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0.培育构建家禽良种繁育体系。全区祖代以上种禽存栏稳定在 6万套以上,父母代种禽存栏不少于 30万套。紧扣我区专用型肉鸡、肉蛋兼用地方品种“宣州鸡”生产现状,加强品种培育,重点支持有条件的禽业企业和合作社适度开展肉蛋兼用“宣州鸡”、专用型肉鸡育种;加强家禽地方品种培育和推广,加大原种场、扩繁场的建设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家禽种质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家禽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家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支持原种场、祖代场开展垂直传播疾病净化,从源头上提高品质质量和供种能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委)

(三)科学管理,加快促进禽业绿色健康发展

11.推进家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省、市、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坚持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原则,建立一对一联结机制,实行双份清单管理,落实四项制度监管,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管理要求,联合组织验收,实现粪污综合利用与科学防治相结合。鼓励在家禽养殖集中地区,通过招商引资或合作建设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有效解决家禽粪便污染。结合有机肥替代化肥零增长行动,建立农牧循环养殖示范点、有机肥厂补贴机制,保障废弃物处理配套建设用地需求。力争到 2020 年底,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2.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严格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审查,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建立健全动物卫 生档案和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监督种禽企业开展鸡白血病、鸡白痢等疫病净化工作,扩大规模养殖场监测排查范围,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强化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和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3.认真落实“1110”制度。1110”制度指:活禽市场采取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严格执行H7N9等人畜共患病处置各项规定,出现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根据疫情监测预警和评估情况,由区政府研究决定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并向社会公布。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由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处理好市场管理相关事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单位:区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将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农业产业化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落实主体责任。区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环保、规划、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相关部门)

15.强化财政支持。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家禽产业健康发展列入相关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区政府按政策规定统筹利用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家禽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建设和规模家禽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屠宰冷藏运输环节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品牌建设、禽产品深加工、肉鸡价格目标保险补贴等重点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家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

16.强化金融保险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仓单保单等抵押担保方式,开发金融新产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各级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为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以降低市场风险为目的,大力推进肉鸡目标价格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扩大目标价格保险覆盖率。创新金融产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防止重大灾害引发养禽企业倒闭或破产,减轻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力争到2020年,全区肉鸡目标价格保险覆盖率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上市办;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金融保险机构)

17.强化行业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检查监管和市场准入;区商务局要组织白条鸡、冰鲜禽产品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区卫健委要做好H7N9流感等防控知识宣传,开展疫情预测、监测和报告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禽类养殖、调运和屠宰加工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检疫证明出具。(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农委)

18.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养殖行业人才培养,引导养殖企业引进人才。大力推广新设备、新技术,积极开展家禽养殖场(户)技术推广和培训指导。扎实推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兽医实验室建设,落实禽业企业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家禽检疫、监测能力,保障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合力推动家禽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驻宣单位)

附件:宣州区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宣州区推进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全区祖代以上种禽年存栏不低于6万套,父母代不低于30万套,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区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底

完成

2

全区新建或改造适度规模的家禽养殖场50家以上,创建部、省级示范场总数达7家以上,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区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底

完成

3

整合和改造现有的屠宰加工企业。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年集中屠宰加工量达3千万只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人民

政府

2020年底

完成

4

各畜禽养殖重点乡镇建立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态养殖示范点1-2个。重点支持养殖企业打造“宣州鸡”品牌,重点支持建设有机肥厂,将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

区农业农村局

区环保局、畜禽养殖重点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底

完成

5

2年内逐步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对主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建立1家禽产品批发区,城区农贸市场至少建立1个以上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10月前完成

6

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家禽产业健康发展列入相关专项资金任务清单,支持县级政府按政策规定统筹利用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家禽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建设和适度规模家禽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屠宰、冷藏、运输、冰鲜家禽直供点等环节的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冰鲜家禽摊位费、品牌建设、禽产品深加工、家禽目标价格保险补贴、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家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202012月完成

7

在推进肉鸡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肉鸡目标价格保险覆盖率,争取达到35%以上。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仓单保单等抵押担保方式,开发金融新产品,切实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各级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职能作用,及时为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区财政局、区上市办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202012月完成

8

落实活禽市场“1110”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