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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4-00045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4-08
宣城市宣州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08 14:55 来源:宣州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3月,现有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23名。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财金农水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投资审计中心。单位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北楼8楼;邮编:242000;电话:05632718578 ;主要负责人姓名:潘红旗;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mail:xzsj2718578@sina.com。


区审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审计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交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本级政府投资或以区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本级重大公共工程的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与被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承担重大项目稽查职责,承担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监事会等相关职责。





综合法规科主要职责:1、负责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办理上级授权项目。3、负责审计统计、审计信息、业务文电、审计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4、承担有关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报批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5、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科长:程杭军,联系电话:3031738。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 2、管理局机关文电、机要、信访、行政后勤和档案等各项事务。 3、协助管理审计事业经费。 4、协助组织局机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办理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等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主任:凤青雯,联系电话:2718578。



财金农水审计科主要职责: 1、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组织审计镇乡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组织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及受区政府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对国有控股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科长:曹树建,联系电话:3029570

行政事业审计科主要职责: 1、负责审计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工作机构、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负责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3、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 4、负责对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国(境)外企业的审计。 5、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副科长:时英鹏(主持工作),联系电话:3023503

经贸投资审计科主要职责:1、组织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2、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3、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对在宣的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4、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5、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科长:刘光根,联系电话:3015326

投资审计中心主要职责: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对全区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负责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区财政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全过程审计;对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主任:刘光根,联系电话:3012813

经济责任审计科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草拟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体规定、办法和工作计划。 2、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对区直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4、承担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工作。 5、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承办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科长:胡爱丽,联系电话:302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