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1-0008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26 10:0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就业见习岗位 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解读《关于开展宣州区2021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部门负责人解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解读《关于开展宣州区2021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宣州区2021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宣区人社秘〔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1年1月2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扩大见习规模,提高见习质量,把有需求的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特制定本通知。

问:《通知》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增进民生福祉,将就业见习作为促进青年就业的重要举措,纳入稳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切实做好就业见习工作。

问:《通知》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提供适合的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为2021年我区就业见习工作打好基础。

问:《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见习需求与安置能力合理申报开发,全年见习生上岗率原则上要求达到开发岗位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建议一般需求用人单位申报开发2至3个见习岗位,较大需求用人单位申报开发5个见习岗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不少于5个见习岗位(一般乡镇办事处开发见习岗位不少于5个,标准集镇不少于7个)。

问:《通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1、对已是我区就业见习基地的各见习单位,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申报见习岗位,并上报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一份(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可通过邮箱xzqrczx@163.com发送表格图片,无需当面报送。

2、对暂不是我区就业见习基地但有接收见习生参加就业见习意愿的单位,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申报见习基地,并提供关于成立就业见习基地的申请报告一份、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两份(附件1)、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一份(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成为我区就业见习基地后方可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问:《通知》的创新举措是什么?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新的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

问:《通知》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区人社局将对各见习单位申报开发的岗位逐一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对外发布,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问:请您介绍一下下一步工作考虑。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刘爱琴:岗位开发工作是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我区2021年就业扶持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对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