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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宣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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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宣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宣州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563-3022021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州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始终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初心和使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立足工作实际,根据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更新公布。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2023年,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66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我们已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的信息。此外,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社会组织等重要信息公开子栏目的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加详细、准确的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观念的转变,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加大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加强督查力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提醒,以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得到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目前未发现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传播量和知晓率有待提高

今后我局将从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是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局致力于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并深入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通过完善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并在信息网站上公示;二是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透明化,以推动法治民政建设;三是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以增强政府公信力。这些重点工作均及时更新发布。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