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浏览

寒亭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字体大小:  

分享


20231月11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宣州区寒亭镇门户网站(http://www.xuan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4/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商业街1号,邮编:242071,电话0563-3975100  )。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处的要求,寒亭镇政府进一步理顺运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寒亭镇明确1名人员专职负责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我镇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2022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寒亭镇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对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严格程序、落实责任。二是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情况。由党政办专职人员进行日常政府网站管理维护。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保证无空白栏目,及时更新。三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创建“今日寒亭”微信公众号,结合镇村重点工作,2022年共公开信息数量134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落实监督管理制度保障,实现常态长效。根据巡检网站、季度检查、敏感词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坚持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质效评价。2022年,寒亭镇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流动性太强,绝大部分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一,存在不平衡现象。二是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和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