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浏览

寒亭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字体大小:  

分享

寒亭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1月20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宣州区寒亭镇门户网站http://www.xuan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4/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商业街1号,邮编:242071,电话:0563-3975100  )。

1. 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点,坚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化,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政策解读、民生回应,发布农业政策、社会保障、工业经济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问答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信息解读,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也体现寒亭镇在政务公开意识方面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方面进一步拓宽。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镇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我镇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2021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负责整改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确定镇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协调、指导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制度规范。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规范公开。规范管理镇档案室、镇村政务公开专栏及为民服务大厅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示栏。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宣传培训。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轮训活动;组织教育培训,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具体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及工作素质。通过丰富宣传手段及时向重点企业、社会群众发布部门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寒亭镇网站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日常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需要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根据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详细解读。政策解读比例有待加强。我镇应加大政策文件与解读稿件关联力度。特别是本地区规划计划相关栏目,如公开“十四五”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等,要聚焦政策重点内容,注重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便于公众理解和查阅。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