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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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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宣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宣州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宣州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243条。为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我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持续强化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定时上报制度及相关管理与考评机制,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不涉及居民隐私信息。提高了信息保障水平和安全效能。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优化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务信息。一是规范政务公开目录设置。为更好服务于广大群众、适应考核需要,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完成了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优化目录设置,并按有关要求,完成了具体内容填充。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扩大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和分工的变动,强化人员力量配置。适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区政务公开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社会评议功能,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区政府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内容开展的季度测评,尽早发现不足,对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整改完善,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科室进一步进行了明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24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43条。方便市民查阅。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条不紊,稳中有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政务信息访问量不高,公开的载体运用有待进一步深入等现状。为此,2021年我局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处理信息能力和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宣传,进一步引导更多群众访问浏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用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宣州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