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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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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2018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6号 邮政编码:242000联系电话:0563-3022021电子信箱:xzmzyx@126.com

 一、总体情况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局内明确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主管领导专门管、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规范管理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等单位沟通请教,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醒,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要求,不断完善后台组配和前台栏目。进一步完善后台部门组配、公开指南、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我局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审查,结合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对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定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减灾救灾、脱贫攻坚、社会组织等十三个重要信息公开子栏目。截至到12月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各类信息485条,我局的信息公开基本做到了全面、及时,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进行了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通过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内容,在做好本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同步指导各街道乡镇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州区政府网等及时公开和解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供暖救助、高等教育助学等政策、标准,按月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

2.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及时公开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孝老助老等政策文件和动态信息。

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

一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2018年,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将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梳理、清理,并报区编办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依法厘定确权。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项目进行分类登记,认真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表,逐项列明了实施依据、实施层级、承办机构、实施对象、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承办科室等内容,并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了行政职权流程图,在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中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新闻媒体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扩大民政民生工程知晓度,我局在《中国社会报》、省民政厅、省民生工程网等国家级和省级媒体网站上发表百余篇民政工作宣传报道;认真开展政民互动、在线访谈活动,主动与网民沟通,及时解答网民问题;积极做好新闻发布会、市长热线和百姓问政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市长热线10件,“政民互动”咨询2人次,区长信箱7人次。

四是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推行网络问政。加强政民互动、区长信箱在线答疑管理,及时回复;主动与网民沟通,现场解答网民问题;关注宣城论坛等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和回应百姓、舆论关切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解读形式和解读途径过于单一,在综合利用表格、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还存在着不足,解读内容的面涉及还不够广,与百姓需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2.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还不够全面。目前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能和业务动态,其他类别有待丰富。

3.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中,也涉及公众参与、数据共享等新任务,对这些方面内容的研究和公开有待加强。

(二)2019年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按照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强化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1.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适应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需要,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主动公开范围,推进民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到准确、及时、高效。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政策解读、回应百姓需求的优势特点,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民生领域的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在自觉参加市、区信息公开培训和会议的基础上,加强对民政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培训过程中,既注重公开法规、政策解读等理论水平的提高,又注重公开工作实操能力的提高,全面提升民政干部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