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本年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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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大“五公开”制度建设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2021年,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181条。所有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中,依照上级要求公示双随机一公开11条;政策解读10篇,其中负责人解读2篇、其他解读4篇、本级政策解读2篇、上级政策解读2篇。通过“主动回应”栏目发布4条社会关切问题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期公布部门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及时梳理公开意见反馈。

2.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现公开内容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作具体部署,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和创优政务服务为抓手,突出在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下工夫,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网上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四)平台建设

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做好管理平台由区向市的信息整合工作重新规划栏目层级,精简界面展示,同时推进信息共享,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和信息。2021年,我局信息平台主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部分。

(五)解读回应方面。继续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

(六)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对于每月的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到责任科室。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7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量少。改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投资和社会环境,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加以考核。

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改进:加强培训教育,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政务公开队伍。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提高信息公开数量、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