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宣州区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宣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宣州区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扶贫开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南三楼,电话:0563-2701280,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宣州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其中扶贫领域77条,政策法规19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机构设置6条、应急管理2条、行政审批14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3条、重点栏目182条等。

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规范及时报送、更新有关政策法规、机构基本信息、人员联系方式等知识库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编写、审核、发布的程序,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专栏建设。11月份,在原有政务信息栏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基层政务公开”—”扶贫领域“板块,统合并新添加内容项目达13类,均能做到按时按规定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结合新颁发的《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消化落实上级相关培训学习效果。召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解读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相关科室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建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区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并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2020年,我局落实《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水平还不够高,文件解读等信息质量有待加强。

今后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务公开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