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加快处置进度。一是加强专项工作调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任务清单持续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加大土地供后巡查力度,通过部门联动,对竣工项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处置。三是通过调查走访、约谈企业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加大建设力度,持续推进闲置土地处置,节约高效保障项目用地。
加强跟踪督导。主动对接相关乡镇及企业,当好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创优营商环境,对企业改造整治提升及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实施“一企一策”持续帮扶,实时优化方案,动态管理,确保处置工作扎实推进。
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强化“节约意识”,精准精细抓落实。一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宣传力度,营造节约集约用地氛围。二是优化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切实引导土地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三是通过地票交易以及项目准入并联审定机制,严格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止产业用地低效扩张,遏制粗放用地,推进土地要素科学有效配置。四是强化统筹调度,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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