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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试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及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8 16:08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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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试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及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工作

宣州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研究、扎实工作,先后在西林街道、澄江街道和飞彩街道3个地区,试点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及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工作。试点成效初显,初步构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体系,开启了精准保障精神障碍及残疾人士基本权益生动实践。

一是先行先试,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区民政局深入学习研究规范性文件,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责及我区的资源优势,鉴于精神障碍患者是特殊的群体及要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资质条件等,通过召集财政、卫健及残联和部分拟试点单位、基层民政所长参加会商会、调取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基础数据、局专题会研讨以及局党委会研究等形式,决定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

二是精准服务,确保质量力求精准。为有效利用试点资金,做好试点项目真正惠及精神障碍困难群体,经调研决定我区试点的重点人群共有五类,同时赋予基层创新和自主权,患精神病的普通困难人群也可以纳入。此外,如三级以上及疑似三级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除基本走访评估以及探访外,计划在西林街道和澄江街道推出重点困难精神障碍“康复体检卡”制,让监护人送重点享受人群到专业医院或精神医院进行重点康复。计划60人。标准500元-800元不等。目前,实名制享受人员已落实。同时在精康服务信息系统内登记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档案。  

三是规范服务,提升日常服务质量。如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方面,提出了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以主要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开展居家康复服务,为居家患者开展送康复服务或上门康复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等,力争补齐辖区内精神卫生康复服务体系短板,减轻精神患者家庭负担。在器具租赁方面,要求储备或拥有基本公共的康复辅助器具,设立康复辅助器具室以及相关制度上墙。有公益型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活动场所,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登记和发放、回收。

四是兼顾基层,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暂定一年,实施中,先拨付50%启动资金。合同实施期末,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一次专项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拨付资金。其中,优秀等次按100%拨付,良好按95%拨付,合格按85%的拨付。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操作以及精神服务对象的满意率是本次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肖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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