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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四个到位”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1-10-25 15:29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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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压实大米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大米生产活动,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大米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生产者“四个到位”,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查验义务履行到位。执法人员督促大米生产企业严格履行原料进货查验义务,认真记录原粮供应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粮食产地等信息,并且制作台账,做到问题产品可倒查,食品安全可追溯。

 二是原料自检落实到位。执法人员重点规范化验室使用,要求大米生产企业配备重金属检测的人员、仪器、试剂,并保持规范化使用。督促企业在收购原粮的过程中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从源头杜绝重金属超标原粮。

 三是生产过程控制到位。要求企业做好生产过程控制,严把食品质量关,督促企业根据大米生产的特点和工艺流程,如实完成投料记录、生产记录和关键点控制记录。对成品大米标注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是成品储存防护到位。根据大米的特点要求生产者配备温湿度计,并且规范使用防鼠挡板、灭鼠笼、防雀网、灭蝇灯等设施。确保大米储存防潮、防虫、防鼠。
    目前,我局累计检查大米生产企业16户次,责令改正5户次。下一步,我局将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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