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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医保: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做好医保基金“守门人”

发布时间:2021-05-07 16:35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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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这是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也是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是2021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宣州区医保局切实扛起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重任,加强贯彻落实,做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一、多方发力,实行综合监管

       健全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宣州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明确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做到各尽其责。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邀请83名医药、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协助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已录入信用平台违法违规行为2例。

    二、内外兼修,实施驻点监督

       5月1日起,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派驻督导人员,每个医共体牵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每周进驻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定期开展住院病人巡查,以督促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正确执行医保政策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三、提升队伍,实现规范执法

       明确医保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宣州区医保局已有33名干部职工取得了医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证、资格证,占全体人员的83%。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全区共1500余人次医保工作者、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参加培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配齐执法装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着力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让医保基金监管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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