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区政秘[2020] 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皖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皖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皖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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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赣线铁路里程K56+822~K85+735(28.913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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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别 |
皖赣线铁路起止里程 |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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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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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线 |
K56+822~K58+335 |
8 |
8 |
济川街道办事处 |
2 |
单线 |
K58+335~K67+292 |
8 |
8 |
向阳街道办事处 |
3 |
单线 |
K67+292~K74+911 |
10 |
10 |
向阳街道办事处 |
5 |
单线 |
K74+911~K85+735 |
12 |
12 |
黄渡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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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91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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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皖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宣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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