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我区积极部署开展全区“两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坚持边查边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杜绝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检查。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坚决打击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检查。排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检查企业排污口规范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是否符合要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等。
开展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检查重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等工作,核查企业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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