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黎勇 (2007年8月15日)
同志们: 鉴于当前严竣的信访形势,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刚才,立新常委传达了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盛浩副区长通报了1—7月份全区信访形势,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接下来孔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在此,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迎难而上,增强攻坚克难的决心和信心
今年以来,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诸多信访隐患和信访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来区到市的信访总量有所下降,信访大局基本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同兄弟县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上访位次居高不下。1—7月份,我区到市、去省、进京的上访总量均位居全市第一,特别是去省、进京上访大幅攀升。进京上访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上升了71.4%,人次上升60%。
二是群体访、集体访强力反弹。近一个时期以来,土地、山林、改制、特殊群体生活待遇等方面的集体上访较为频繁,组织化上访倾向明显。
三是异常上访、违法上访时有发生。如水东祁梅村村民到省委集体上访问题;省商业厅畜牧兽医学校62届毕业生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等。
四是工作措施不力。信访问题的产生虽有政策、利益、历史、外部等方面的多种原因,但主要原因还应从我们自身的工作中去找:如群众反映问题找不到干部,能协调解决的问题无人问津;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长期不处理或敷衍应付;在接访劝返工作中,有的地方和单位重接人、轻教育,重诉求、轻引导,重接访、轻管理,往往一接了之;有的地方和单位对组织者、策划者、煽动者和带头寻衅滋事的违法者,稳控不够、失之于宽;对屡教不改、屡劝屡返、行为过激、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依法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缺少有效手段;有的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包而不保,放任自流,导致重复越级上访。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制度、法规不完善的地方,又有工作措施、责任落实不够的原因,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也处在矛盾多发的凸显期,新的矛盾随时都可能产生和激化,极有可能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时刻绷紧信访问题无小事这根弦,知难而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富有成效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狠抓信访工作制度的落实
通过对近期上访情况的分析,部分乡镇办事处、区直单位越级上访所占比重较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信访工作制度不落实。因此,在这里我再作如下强调:
1、坚持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有些信访问题单靠某个部门很难处理,这就需要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主导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要定期分析信访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安排工作班子认真协调处理,直至问题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主要领导必须带头抓、亲自抓。
2、坚持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信息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今年以来我区重点抓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经常性排查,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要坚持区每月、区直乡镇办事处每半月、村每周一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对可能发生信访事件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要进行重点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信息的收集核查、分析研判和预测工作,迅速建立一支信息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员队伍,并与奖励挂钩。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研究对策,限期加以解决,争取将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
3、坚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包案督办制度。领导干部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矛盾有利于进一步掌握社情民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增强群众的认同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每个工作日有一名负责同志公开接待来访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并亲自协调和督办,直至问题得以处理,矛盾得以化解。继续坚持实行每周一由1名区党政领导在区信访局接访制度。
4、坚持标本兼治、双管齐下。所谓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要毫不松懈地抓好越级访防控措施的落实。抓源头,要立足于不断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重视发挥综治、信访、司法等维稳队伍的作用,增强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抓防控,就是要有针对性地运用稳控措施,因人施策,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数量。所谓双管齐下,就是保护合法信访和依法处理违法上访两手抓。我们要带着感情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工作,变乱开药方为对症下药。同时对严重违反《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目的是构建和谐有序的信访环境,从而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去年底,省公、检、法三部门出台了《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皖公办[2006]519号),这是处理违法上访的重要法律依据。政法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办事,切实承担起维护信访秩序的职责。对少数长期缠访闹访、越级去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人员,要坚决果断地依法处理。在这里,就是要发出一个信号,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并且对幕后操纵人员予以坚决打击。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除事权在上级的信访事项外,一律由属地牵头负责,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逐级落实责任,矛盾不得上交。确需上级帮助的必须请示报告,但仍以原责任单位处理为主。要细化责任,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负责所分管单位的信访工作。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
3、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是区委、区政府综合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领导机构,作出的决定和部署必须确保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督促检查。联席会议专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视具体情况及时召开会议。
4、坚决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凡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信访事件的,区委、区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并限期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同志们,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处理信访问题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要不断提高预测未来、把握趋势,牢牢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把信访工作抓实抓好,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斩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来源: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