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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404-0003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7 11:09 来源: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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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姚*海 自然人 身份证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4〕17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姚*海未经批准,于2019年10月占用宣州区杨柳镇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127.53平方米硬化道路及绿化草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 罚款 1.退还土地。责令姚贤海将非法占用的2127.53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给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
2.罚款。对2127.53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4255.06元。
0.425506 2024-4-17 2025-4-17
张* 自然人 身份证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4〕18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张*未经批准,于2021年5月占用宣州区孙埠镇孙埠社区集体土地201.94平方米建设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 罚款 1.退还土地。责令张俊将非法占用的201.94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
2.罚款。对201.94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1615.52元。
0.161552 2024-4-17 20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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