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91406L/202403-0003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大唐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宣州区狸桥镇1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75MW)(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唐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宣州区狸桥镇1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75MW)(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3017512(兼传真)
项目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境内
项目名称:大唐宣州区狸桥镇1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75MW)(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大唐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荣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大唐宣州区狸桥镇1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75MW)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项目一期工程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2%。光伏发电单元租用水域面积1580亩,35kV开关站占地面积4.09亩,集电线路总长12.2km,一期工程建成后,发电规模达75MW。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期,划定施工界限,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和宣传教育,施工道路尽可能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运营期在光伏方阵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光伏方阵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养殖对水体有净化作用的鱼类取代经济型鱼类,定期对水面水质进行监测。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及周边绿化。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及周边绿化。
废气: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四周安排围挡,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洒水抑尘,工地出入口及主要道路等进行硬化。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禁鸣,高噪声施工作业时在临近敏感点侧设立临时声屏障。运营期开关站内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大厂区绿化等。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应运到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在开关站区设置垃圾箱,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电气组件更换后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发改委。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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