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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3048/202405-00023 组配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水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宣州区应急管理局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5 发布日期: 2024-05-15

关于宣州区应急管理局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5-15 15:44 来源:水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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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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