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政府!
  • 繁体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52J/202312-00008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水东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中小学校舍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6 发布日期: 2023-12-06

宣州区中小学校舍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6 09:53 来源:水东镇人民政府 浏览:0
【字体大小:

宣州区中小学校舍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区教体局每年定期组织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进行全面自查。

一、校舍安全自查全覆盖,不留盲点。

校舍安全自查工作坚持“学生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采取中心学校逐校逐栋自查。自查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全覆盖,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二、明确工作责任,突出自查重点。

各中心学校均按照通知要求,成立自查工作组,学校法人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参与自查工作的同志都在区房屋使用安全自查表上签署明确意见。突出自查工作的重点为学校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尚未解危的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变形、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或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房屋等。各个学校在完成自查工作后,认真填写《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信息表(区教育系统)》,一式二份,中心学校组成自查组盖章签字后,一份中心学校存档,一周内报区教体局项目办。

三、重视自查结论,及时分类处理

对学校上报来的自查表,进行认真审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视不同情况进行可靠性或抗震等鉴定。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排除隐患。暂时无法维修改造的要进行安全性封存、隔离。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