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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404-00064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父)

发布时间:2024-04-19 14:41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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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随父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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