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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294/202310-00051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文昌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 其他
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认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认定

发布时间:2023-10-20 11:07 来源:文昌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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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财政厅、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文件,自然灾害救助对象认定如下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自身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受灾期间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倒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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