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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上线“百姓热线”

访谈日期:2020年12月09日 08:00-2020年12月09日 09:30

访谈嘉宾:沈 欣(宣州区住建局副局长)

直播地点:宣城市广播电台

主办单位:宣城市广播电台

访谈简介:今天的上线嘉宾是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大家讨论的主要话题是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话题。

来源:宣城市广播电台

访谈音频(视频)

部门简介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56年,编制为正局级,2000年撤市设区后,二级机构逐渐增至为八个,2019年机构改革原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二级机构调整为七个,分别是住房保障办公室、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物业管理办公室、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站,内设科室为五个,分别为办公室(含财务科)、人事法规科、村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防科,现有工作人员83人。

文字直播

【主持人】

主持人:首先让沈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宣州区住房保障办的相关情况?

[ 12-09 08:00 ]

【主持人】

沈欣:宣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属宣州区住建局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其前身为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房改办),办公地点在宣州区法制路47号房改办综合楼五楼。2005年,根据市、区房管部门职能调整,将公积金管理等部分职能划归市级管理;保留原房改职能;增加住房保障职能;单位名称变更为“宣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 12-09 08:05 ]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目前,宣州区住房保障办的主要职责有哪些呢?

[ 12-09 08:10 ]

【主持人】

沈欣:区住房保障办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改及住房保障文件精神,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开展城区公租房申请、审核及分配工作

我们说的公租房,主要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包含过去说的“廉租房”。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5年起,对“廉租房”、“公租房”进行并轨管理,现统称公租房。公租房保障的方式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对特别困难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政府再反补一定比例的租金。

二是开展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货币化补贴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方式采取两种方式开展,一种是我们刚才说的公租房实物配租,第二种就是货币化补贴。货币化补贴保障的方式主要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已租住私房、不愿再承租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或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房源有限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定金额的租房补贴。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公租房保障主要以实物为主,房源供应充足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再新增货币化补贴。

当然,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中提到的“住房困难家庭”,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这些条件以及申请程序等,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我们会和大家详细交流。

三是继续开展我区的房改工作。

房改工作主要集中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目前主要是完善一些后续或遗留工作。

四是承担或协助市、区政府安排的其他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如协助做好棚改、民生工程等专项工作,这里就不深入阐述了。

[ 12-09 08:15 ]

【主持人】

主持人:应该说宣州区住房保障办是承担了我区居民住房保障方面的工作,那么当前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呢?

[ 12-09 08:20 ]

【主持人】

沈欣:目前,宣州区住房保障对照对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特别是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这两项工作——这也是我们住房保障办目前的中心工作——正在常态化开展。

2020年为例,我区仅居民集中申报的一项,就完成审核、分配了289套(不含外来务工等类别);发放货币化补贴458户、累计发放金额118万元。应该说是有效地解决了我区城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公平正义的服务宗旨。

以上,是我对区住房保障办工作职责及目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一个概述,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及货币化补贴的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等问题,接下来区保障办负责同志会为大家介绍,听众朋友们感兴趣的可以上宣州区政务网查询或到所在社区、街道了解申报条件、流程。谢谢大家!

[ 12-09 08:25 ]

【主持人】

主持人:住房保障关乎民生。刚我们住建局沈局长在介绍单位职责的时候,也提出:公租房分配是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一项中心工作。这也是当前群众比较关注公租房申请问题。那么,就这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请我们住房保障办程主任为我们介绍一下,那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 12-09 08:30 ]

【主持人】

程启东:总的来说,公租房保障对象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截止申请之日,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印发的《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宣政办〔20203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要包含以下五类,申请人除须符合上述两个主要条件以外,还得分别符合各申报类别的其他条件:

(一)第一类:城市规划区以内的低保、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此类人员申请公租房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居民户籍1年以上,并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有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这里需要解释三点一是申请人户籍必须在城市规划区以内、且在城市规划区以内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二是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条件;三是城市规划区,根据宣城市市区总体规划(20162030)文本,城市规划区包括:济川、鳌峰、西林、澄江、敬亭山、双桥、飞彩、金坝、向阳(不含鲁溪村)、天湖等10个街道;古泉镇、孙埠镇的部分(建国村、西马村、正兴村、三里村)、沈村镇的部分(双塘村和太阳村)、养贤乡、五星乡等5个乡镇。

(二)第二类: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此类人员申请公租房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在城市规划区以外;

2.在城市规划区内单位(或企业)工作,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第三类:新就业无房职工。此类人员申请公租房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2.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就业人员,且录用或聘用时间在5年内(含),时间以人社部门录用批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

(四)第四类:在宣创业大学毕业生。此类人员申请公租房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毕业不满3年,大学本科以上以上学历,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



(五)优先保障群体。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区工作和生活的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授予荣誉功勋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等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予以优先保障。


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一)在市区转让房屋或退出公有住房不满三年的;

(二)被人民法院等列入失信人的;

(三)曾享受过公租房租售并举保障或经济适用房保障的;

(四)已享受本市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 12-09 08:35 ]

【主持人】

主持人:在弄清楚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的条件后,我们的老百姓要想申请的话,该怎么办理呢?

[ 12-09 08:40 ]

【主持人】

程启东:宣州区是宣城市唯一的区,在市政府所在地,因其行政区划的特殊性,根据市、区职能划分,申请人户籍在城市规划区以内且属宣州区属地的,在宣州区申请;户籍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在市级保障部门申请。

申请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籍在城市规划区以内人员(主要指城区居民)申请流程:

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人,带上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要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宣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必要书面材料。

社区、街道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后,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将相关申请材料集中送交区保障办待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协调组织民政、房管等部门开展申请人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公开摇号配房。

优先保障类别的,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可以提前优先安排。

(二)户籍在城市规划区以外人员申请流程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宣创业大学毕业生直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到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由市本级组织资格审查、摇号配房。申请人属不同类别的,应准备的其他材料也不尽相同,届时以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求为准。

[ 12-09 08:45 ]

【主持人】

主持人:刚才,我们了解到了老百姓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以及如何申请。既然申请公租房需要特定的条件,那么我们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租房的申请人资格审查是如何开展的,又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分配公租房呢?

[ 12-09 08:50 ]

【主持人】

程启东:提交申请后,我们的申请人应该做的事基本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我们住房保障部门联合街道、民政、不动产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开展资格审查以及公平分配了。

(一)审查方式:

首先是经社区同意上报的申请,由社区集中上报至所在街道,街道民政所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核实,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认为符合条件的,集中公示。

然后,街道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集中上报区保障办。保障办联合区民政局、市不动产中心,再次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房产等情况开展一次联合审查。经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二)分配方式:

1.公租房配租户型。宣州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数量,结合市级下达的房源户型结构状况,合理配租公租房的户型结构。以家庭为单位的,原则上配租二居室户型的公租房;单身人士单独申请的,原则上配租一居室户型的公租房;家庭户和单身人士分类配租。

2.公租房公开配租方式。公租房分配由宣州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配租,单身人士和家庭户分类摇号,具体办法如下:

1)当配租的公租房房源充足时,申请人的公租房一次性分配到位。

2)当可使用的公租房房源少于申请人数量时,实行分层保障:首先保障优先保障对象;其次按照低保、中等偏下收入的顺序依次分配解决。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但因房源紧缺暂未获得实物配租的,视为下一轮的轮候对象;在轮候期内,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在下一轮同类别申请人中,优先给予保障。

3)轮候期内,原享受货币化补贴的保障对象,继续享受。

4)对已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无特殊原因自动放弃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经举报查实的空余房源,按照分层保障的原则,依据轮候顺序,依次递补。

公开摇号结束后,宣州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对本轮公租房配租情况进行区级挂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区保障办向保障对象发放《公租房配房通知单》,保障对象根据《公租房配房通知单》要求,到产权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按程序办理入住手续。

[ 12-09 09:00 ]

【主持人】

主持人:刚才,我们保障办负责同志就公租房实物配租给我们广大听众做了详细解说,那么,我们在节目开头提到的货币化补贴是怎么回事呢?要想申请货币化补贴需要哪些条件呢?

[ 12-09 09:05 ]

【主持人】

程启东:(一)怎么理解货币化补贴

货币化补贴和公租房实物保障是政府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两种不同方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只能享受一种。货币化补贴方式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已租住私房、不愿再承租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或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房源有限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定金额的租房补贴。

(二)货币化补贴保障的对象

货币化补贴的保障对象和条件与公租房实物相同。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印发的《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宣政办〔20203号)文件精神, 从2020年起,如政府房源供应充足的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原则上不再新增货币化补贴。对于往年申报的货币化补贴对象,经年度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发放,具体标准按《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宣政办〔20203号)执行。

以后,如因政府房源不足等其他特殊原因的,可转为发放货币化补贴。

                            

听众朋友们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致电宣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0563-3038415;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咨询。

[ 12-09 09:15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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