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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线“百姓问政”

访谈日期:2020年06月10日 07:20-2020年06月10日 08:20

访谈嘉宾:宣州区人社局党委委员王萌蕾

直播地点:宣城市广播电台

主办单位:宣城市广播电台

访谈简介: 这里是宣城电台百姓热线,直播时间FM100.6综合频率7:20,重播时间:FM106.1交通频率上午9:30分,FM100.6综合频率晚上17:30分。 为大家安排的是职能部门上线时间,今天的上线单位是: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区人社局。热线电话:3020650、3020660,欢迎大家参与在线互动,就群众关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大家作一交流。首先认识上线嘉宾:宣州区人社局党委委员王萌蕾、宣州区人社局居保中心主任马小华。 ...

来源:宣城市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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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王委,城乡居保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首先,请你向大家简要介绍城乡居保的基本情况。

[ 06-10 07:20 ]

【主持人】

答:好的。宣州区自201110月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已有十个年头。十年来,我区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一是基础养老金标准三次调标。2011年制度实施时,基础养老金为60//月,2015年中央调标15元,2018年中央、省及我区两次调标共35元,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10//月;二是个人缴费标准三次调整,2011年制度实施时,个人缴费标准是100-2000元共计12个缴费档次,2015年调整为100-3000元共计13个档次(全省统一),2018年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提高至200元,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00-6000元共计15个缴费档次;三是实行丧葬补助费制度。从201511日起,城乡居保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截止2019年底,全区累计参保登记人数为40.35万人,其中,当年缴费人数27.74万人,2019全年个人缴纳保费8146万元,全年发放养老金1.84亿元。

[ 06-10 07:25 ]

【主持人】

主持人:马主任,请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参加宣州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怎么办理呢?

[ 06-10 07:28 ]

【主持人】

答: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办理手续也很简单,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重度残疾人及计生特扶对象等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人社所办理即可。

[ 06-10 07:30 ]

【主持人】

主持人:刚刚您特意提到重度残疾人及计生特扶等群体要携带相关证件,是这类群体有优惠政策吗?

[ 06-10 07:33 ]

【主持人】

答:是的,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区财政每年按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对多重身份的,只按一种身份计算。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的,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并计入个人账户。

[ 06-10 07:37 ]

【主持人】

主持人马主任,2020年城乡居保政策有新的变化吗,请你简单介绍一下。

[ 06-10 07:38 ]

【主持人】

2020年城乡居保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缴费标准的变化,今年新增了4000元、5000元、60003个档次,共计15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选择,而且今年的缴费补贴也相应的增加了,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二是调整了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三是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74周岁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元,7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元。

[ 06-10 07:40 ]

【主持人】

主持人2020年缴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如果参保人想多缴费,该怎么办理,多缴费又能带来多少收益呢?

[ 06-10 07:43 ]

【主持人】

答:我们从制度实施开始,一直向广大居民朋友宣传多缴费长缴费,才能带来高收益,以保障老年生活。由于之前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限制了有条件的参保人多缴费,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区提高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若参保居民需变更档次,应在当年划扣保费之前变更缴费档次,并在城乡居保专用存折上存足保费。大家很关心,我缴了这么多钱,以后养老金能拿多少呢,现在我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计算公式,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110+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缴纳的所有保费、政府补贴及利息收入,110元是我区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在这里我强调一点,有很多人在领取待遇年龄上有误解,认为女性领取城乡居保的年龄是55周岁,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混淆了。我们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是男女年满60 周岁按规定进行缴费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06-10 07:45 ]

【主持人】

主持人:王委,大家都知道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中央提出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政策,请问宣州区是如何落实社保扶贫这一政策的?

[ 06-10 07:47 ]

【主持人】

:宣州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人社部、省人社厅等上级部门的政策,2017年年底,通过与区财政、区扶贫局、区民政、区卫健委、区残联等部门协商讨论,于2018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规定:从2018年起,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贫困人员,每年由区财政按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对多重身份的,只按一种身份计算。201812月,根据人社部办公厅111号文件及省人社厅402号文件精神,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自201812月起,可以不补缴,直接领取养老金,且该项政策延续至202012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保待遇的贫困人员,支付终身。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的社保扶贫目标,全面落实居保扶贫政策。通过加强与扶贫、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交换、分析比对、核验数据及入户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动态更新贫困人口数据,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规范和简化经办服务流程,持续推进新增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实现对应参未参、应发未发人员的动态清零,确保社保扶贫路上不漏一人、不落一人。

[ 06-10 07:48 ]

【主持人】

主持人:现在我们已经进入网络化时代,马主任,居保中心是如何利用网络平台推动城乡居保工作的?

[ 06-10 07:53 ]

【主持人】

答:一是加强宣传网上缴费渠道。引导城乡居民朋友通过“手机银行APP”、“支付宝”等平台完成线上自助缴费;二是大力推送“皖事通APP”。皖事通具有变更基础信息、更改缴费档次、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待遇发放等功能,方便广大居民朋友自助查询相关信息、办理相关业务;三是积极探索有效的认证方式。当前市局正在调试网上认证系统,不久参保对象将可通过皖事通自助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过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高人社服务水平,这也是我们人社人的不懈追求。

[ 06-10 07:55 ]

【主持人】

主持人:对于城乡居保这项民生工程,你们将如何进一步抓好落实?

[ 06-10 07:57 ]

【主持人】

答: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每年初区人社局组织召开乡镇、办事处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并纳入年终考评。乡镇办事处高度重视,将任务分派到各个村(社区),形成了责任层层抓、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持续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坚持把政策宣传贯穿于推动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宣传城乡居保及社保扶贫等政策,准确生动给老百姓讲好城乡居保故事,算好养老保障明白账,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认同感”。

三是全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各基层人社部门扎实推进“一站式”服务,对前来咨询、登记、办理的群众热情服务,加强沟通交流,通过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对群众的诉求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和指导,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幸福感”。

四是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信息数据核查机制,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保护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感”。

2020年,我们区人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城乡居保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保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认同感、幸福感、安全感。

[ 06-10 08:00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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