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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线“百姓热线”

访谈日期:2024年01月18日 09:20-2024年01月18日 10:20

访谈嘉宾: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居保中心主任 ...

直播地点:宣城市广播电视台

主办单位:宣城市广播电视台

访谈简介: 今天上线单位是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宣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网民时在线访谈。 ...

来源:宣城市广播电视台

访谈音频(视频)

部门简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落实城镇居民增收相关政策。(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十)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相关政策与解读

文字直播

【主持人】

问:城乡居保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首先,请马主任给大家简要介绍城乡居保的基本情况。。

[ 01-18 09:21 ]

【马小华】

答:宣州区于2011年10月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一直以来紧紧围绕居保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主线,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组织开展我区城乡居保工作。一是基础养老金9次调标;我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经过9次调标,由每人每月60元调至现在的每人每月145元。二是个人缴费标准三次调整,2011年制度实施时,个人缴费标准是100-2000元共计12个缴费档次,2015年调整为100-3000元共计13个档次(全省统一),2018年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提高至200元,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00-6000元共计15个缴费档次;三是实行丧葬补助费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保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四是为“五类群体”代缴居保。根据《宣州区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群体”),每年由区财政代缴养老保险。截止2023年底,全区累计参保登记人数为43.94万人,其中,当年缴费人数21.45万人,2023全年个人缴纳保费43109万元,全年发放养老金2.76亿元。

[ 01-18 09:22 ]

【主持人】

问:请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参加宣州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怎么办理呢?

[ 01-18 09:25 ]

【马小华】

答: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办理手续也很简单,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重度残疾人及计生特扶对象等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人社所办理即可。

[ 01-18 09:28 ]

【主持人】

问:请问城乡居保15个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分别是多少呢,档次该如何选择呢?

[ 01-18 09:30 ]

【马小华】

答:城乡居保有15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选择,并且按年缴费会配套对应的缴费补贴。15个缴费档次和对应缴费补贴分别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一般建议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因为缴的越多拿的养老金也会对应的多。

[ 01-18 09:32 ]

【主持人】

问:马委,近年来城乡居保政策或者业务经办方面有新的变化吗,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 01-18 09:35 ]

【马小华】

答:一是“五类”群体代缴标准变化。从2023年起,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五类”群体,由原先的每年100元标准提高至2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截止2023年12月底为全区14832位困难人员代缴居保保费共计296.64万元。其中低保对象9674人,特困人员202人,重度残疾4295人,计生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645人,计生家庭(节育手术并发症)16人。二是城乡居民业务信息系统开放了历年差额提档补缴功能。即对原已经缴过费的年度,可以再选择高的档次进行差额补缴。但是这个功能可能会随时取消,若有想办理提档补缴意愿的参保人,要抓紧时间办理。三是缴费方式的变化。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城乡居保缴费职能划转至税务局。有税务进行统一征收。也从原来单一的银行划扣转变为可以通过税务窗口、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不再只是一种缴费方式,形式多样,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足不出户即可缴纳保费的愿望。

[ 01-18 09:37 ]

【主持人】

问:刚刚您提到的历年差额提档补缴政策,如果想多缴费的话怎么办理,多缴费又能带来多少收益呢?

[ 01-18 09:40 ]

【马小华】

答:有提档补缴意愿的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户口所在的乡镇人社所(办事处)或者区城乡居保中心即可办理补缴。现场工作人员会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进行系统录入。对于大家很关心的缴了这么多钱,以后能拿多少养老金呢,有一个简单的计算公式,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缴纳的所有保费、政府补贴及利息收入,145元是我区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因此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会影响到养老金的多少。

另外要特别说下:我们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是男女年满60 周岁、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险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01-18 09:43 ]

【主持人】

问:还有一个政策可能大家会比较关心的,如果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者是领取待遇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去世了,那么之前缴纳的保费还会退吗,如果退的话,能够退多少及如何办理退保手续呢?

[ 01-18 09:45 ]

【马小华】

答:对于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者领取待遇过程中,发生意外去世了,退费需要分具体的情况。一是对于在缴费期间的参保人,是连本带息一起退的,额外还有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现在是一次性补助1160元。二是对于已领取居保待遇的参保人,那么需要根据参保人个人账户是否有余额决定,在有余额的情况下退余额、利息及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无余额(即本金已全部领回去了)的话只发放一次性丧葬费。

退保手续办理为:死亡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死亡证明原件(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等)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人社所(办事处)办理城乡居保账户注销手续。在这里延伸下:如果城乡居保参保人出现死亡、丧失国籍及已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均需要申报注销城乡居保账户。

[ 01-18 09:47 ]

【主持人】

问:现在随着城市间的交流在不断深入、频繁,因此有许多城乡居民朋友们为了方便生活、工作等会将户口进行迁入、迁出,那么原先在户籍地购买的城乡居保可以实现相互转移吗?可以的话,怎么办理呢?

[ 01-18 09:50 ]

【马小华】

答:城乡居保关系能否跟随户籍进行转移,需要根据参保人是否已领取居保待遇决定。对于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在缴费期间的,省内迁移户籍或户籍迁移至我省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前往现户籍地村委会、乡镇人社所(办事处)或者区居保中心提出转入申请,也可以登录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特别说下:城乡居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需要参保人前往现在户籍地社保机构申请,而非户籍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居保关系转移前参保人一定要确定在原户籍地购买了城乡居保。

[ 01-18 09:52 ]

【主持人】

问:现在我们已经进入网络化时代,马委,居保中心是如何利用网络平台推动城乡居保工作的?

[ 01-18 09:53 ]

【马小华】

答:一是加强宣传网上缴费渠道。引导城乡居民朋友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搜素“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线上自助缴费;二是大力推送“皖事通APP”。皖事通具有变更基础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待遇发放、资格认证等功能,方便广大居民朋友自助查询相关信息、办理相关业务;这里强调下:待遇领取人员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要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具体认证方式为;登陆“皖事通”,地址切换至“宣城”,并在“皖事通”首页搜索“资格认证”,选择“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服务”,进行自主认证。若要协助他人进行认证,直接点击“协助他人认证”,按照指示进行协助认证即可。

[ 01-18 09:55 ]

【主持人】

问:下面我们想了解一下,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暖阳行动”及“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高全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参保缴费质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我区是如何推进城乡居保工作的?

[ 01-18 09:57 ]

【马小华】

答: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部署,提升工作质效。每年年初区人社局组织召开乡镇、办事处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并纳入年终考评。同时对参会人员开展了政策业务培训,主要就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仔细讲解。通过现场提问、现场解答互动的方式,在寓教于乐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其次在年度内居保中心赴乡镇办事处人社所开展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调研指导工作。调研组现场听取城乡居保相关工作情况介绍,了解村级平台开通情况,查看电子档案运行情况、查看相关业务纸质台账建设情况等,督促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通过召开会议、调研指导等方式,强化乡镇人社所责任意识,形成责任层层抓、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持续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坚持把政策宣传贯穿于推动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宣传城乡居保及社保扶贫等政策,准确生动给老百姓讲好城乡居保故事,算好养老保障明白账,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认同感、幸福感”。如今年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宝城社区、水阳等地方开展城乡居保政策宣传。通过现场设展台、发放政策宣传单,讲解提档补缴(对参保对象已缴低档年度进行二次提档补缴)、缴费方式等居保惠民、便民政策,积极引导有条件参保群众多缴费、长缴费、引导参保群众使用线上缴费方式,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全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各基层人社部门扎实推进“一站式”服务,对前来咨询、登记、办理的群众热情服务,加强沟通交流,通过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对群众的诉求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和指导,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认同感”。

四是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信息数据核查机制,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保护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感”。

[ 01-18 10:05 ]

【主持人】

问:对于2024年的工作计划是如何呢?

[ 01-18 10:07 ]

【马小华】

答:2024年宣州区城乡居保中心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全省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推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认同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持续扎实推进居保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参保扩面工作。立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提标、调档、强服务”的目标,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缴费。二是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选择高档次缴费。大力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与老百姓“算清帐”,提高参保缴费档次、提档补缴。

(二)持续稳妥推进居保系统村级平台开通,加快社保卡应用。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为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中心按照省、市级要求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将持续全面推进居保系统村级平台开通,并持续积极引导居民使用三代社保卡缴费、领待遇。

(三)加强档案管理,稳步推进电子档案建设。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皖社险函〔2023〕2号),持续积极稳妥的推进电子档案建设,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助力居保工作真正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 01-18 10:15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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