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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上线“百姓热线”

访谈日期:2022年11月09日 09:20-2022年11月09日 09:50

访谈嘉宾:民政局党委委员周利宏','政局社会救助科黄飞','...

直播地点:宣城市广播电视台

主办单位:宣城市广播电视台

访谈简介:今天上线单位是宣州区民政局,就社会救助兜底,老年免费就餐政策方面问题在线交流。

来源:宣城市广播电视台

访谈音频(视频)

部门简介

区民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三)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管理,乡村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区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规范地名牌的设置和管理。(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七)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和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继续实施惠民殡葬工作;指导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八)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二)负责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政策与解读

文字直播

【主持人】

问: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情况?

[ 11-09 09:25 ]

【民政局党委委员周利宏】

答: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民政局聚焦特殊群体,紧扣民政民生,夯实兜底保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保”纳入低保等保障措施予以保障。

对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视家庭情况给予一定的渐退期。

落实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临时价格补贴机制。

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共21799人,累计发放资12030.8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共计4097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346.3834万元。临时救助442户、发放资金94.4212万元。为低保、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42.12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74.3853万元。

[ 11-09 09:27 ]

【主持人】

问:当前宣州区城乡低保的保障标准及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城乡低保申请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 11-09 09:30 ]

【社会救助科黄飞】

答: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之前城乡统一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对象720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705元/月/人。我区低保金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

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6号)文件,持有宣州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救助申请。

具体申请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授权后经核对平台进行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对→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会进行评议→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召开乡镇街道的联审联批会议,符合条件的经审批纳入保障范围,次月发放低保金。为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从去年4月1日起将低保、特困人员的审批权限已下放给乡镇街道,从申请到审批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完成,区民政局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管。


[ 11-09 09:32 ]

【主持人】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哪两项,享受范围、对象是哪些人群?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发放?

[ 11-09 09:33 ]

【养老服务科肖业文】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宣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宣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所有重度残疾人。

从2022年3月份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每月在15日前按月打卡发放。

[ 11-09 09:35 ]

【主持人】

问:今年宣州区惠民老年助餐工作情况?老年免费就餐政策有哪些?

[ 11-09 09:37 ]

【养老服务科史新华】

答:宣州区着力构建城乡全覆盖、需求可满足、选择有保障、社会广参与的全域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任务省定工作任务35个养老服务站助餐点,5个新建农村老年食堂;20个“提升特困供养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供餐能力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因当前疫情不稳定,暂未对外开放。

截至10月底,全区老年助餐服务助餐人数共计19308人,助餐人次共计68056人次,建设补助累计761万元。涉及老年食堂(助餐点)的餐饮企业共计5家。

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年龄等情况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具体包括低保、特困、高龄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巾帼英雄、道德模范、宣城好人等有特殊困难或特殊贡献的居家养老老年群体,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的每餐分别补助不少于1元、2元、3元;每天补助不少于1餐。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由于服务设施的属性、类型不同,参与建设、运营的主体不同,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给予老年人的优惠也不尽相同。大致是每餐比市场优惠2-4元,套餐一般控制在10元以下,最低的5元即可吃饱吃好。部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还对9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费。

宣城市慈善总会实施“椿萱堂”计划,对4类特殊贡献的老人在助餐点就餐的政策补助之外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①宣州区主城区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②宣州区主城区80周岁及以上道德模范(获得“宣城好人”、“安徽好人”、“中国好人”荣誉称号);③宣州区主城区80周岁及以上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④宣州区主城区80周岁及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 11-09 09:40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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