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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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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5 14:58责任单位:古泉镇人民政府浏览量:406信件来源:市民热线
来电人是宣州区古泉镇其林村谷村民组村民,反映10年前因修建道路古泉镇政府征用自家山地和塘口面共计为6分(当时征收补偿标准为500平方每亩);来电人表示从自家土地征用后补偿款一直未发放,2011年发现同村村民汪应水私自将其家补偿款13080元领取(有相关证据)。现要求投诉并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处理此问题,请职能部门联系来电人了解详情并做好处理工作。(陈秀林 18226691418)
回复单位 古泉镇人民政府 2021-02-25 14:59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2-25 14:59:0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古泉镇人民政府 2021-02-26 08:2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2-26 08:23:5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古泉镇人民政府 2021-03-01 12:1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办批转的群众诉求件(单号:2021020315)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姚红艳同志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核实,该村民反映征地地块为水塘, 陈秀林和汪应水共同所有,会计凭据显示该项补偿款已足额发放,领款人为汪应水代领,代领一事相关当事人均承认。现陈秀林提出没有分到相关补偿款,因年代久远,村集体正在调查并调解。

办理人:姚红艳,联系方式:1396618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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