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
古泉镇人民政府
2021-02-26 08:2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2-26 08:23:5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古泉镇人民政府
2021-03-01 12:1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办批转的群众诉求件(单号:2021020315)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姚红艳同志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核实,该村民反映征地地块为水塘, 陈秀林和汪应水共同所有,会计凭据显示该项补偿款已足额发放,领款人为汪应水代领,代领一事相关当事人均承认。现陈秀林提出没有分到相关补偿款,因年代久远,村集体正在调查并调解。
办理人:姚红艳,联系方式:1396618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