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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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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5 11:32责任单位:宣州区医保局浏览量:2649信件来源:市民热线
来电人反映宣州区古泉镇荀竹村军营冲村民组村民胡桂花是贫困户,2020年12月份在宣城市人民医院确诊患有帕金森,之后一直在吃药治疗;经查询患有帕金森可办理慢性病进行医药费报销但到宣城市人民医院办理时工作人员让其提供胡桂花住院证明,来电人表示胡桂花只有手抖达不到住院标准且办理住院需要额外花费医药费现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帮其办理慢性病卡,请职能部门尽快联系处理给予解决。
回复单位 宣州区医保局 2021-09-15 11:34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9-15 11:34:1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宣州区医保局 2021-09-15 16:29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9-15 16:29:0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宣州区医保局 2021-09-22 10:5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胡桂芳为宣州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来电反映在宣城市人民医院申办门诊慢性病相关病种(帕金森)时不能提供医院工作人员所要求的材料。宣城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沟通,如未住院治疗无法提供相关住院资料,家属可提供参保人员的专科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书、两张一寸照片、和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至宣城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办公室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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